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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823

2018-12-18 08:57:11  687次

 浙江尚厨炊具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只压力锅、铝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1214日,浙江尚厨炊具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尚厨炊具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只压力锅、铝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HP-J(J)2018-12-501),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浙江尚厨炊具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只压力锅、铝锅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武义鑫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安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废水设计及施工单位)、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武义经济开发区白洋工业功能区牛背金项目性质为技改,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350万只压力锅、铝锅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3月,企业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尚厨炊具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压力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329日,武义县环境保护局以武环建[2017]20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

20188月,企业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尚厨炊具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只压力锅、铝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930日,武义县环境保护局以武环建[2018]166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项目于201810月开工建设,于201811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72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11.3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经核查,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生产工艺方面:项目已取消喷釉工序,其余实际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项目已取消热水锅炉6台、瓷釉喷涂流水线1,其余实际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

原料使用方面:项目铝锅实际生产过程中已取消喷釉工序,无搪瓷釉漆消耗;压力锅实际生产过程中已淘汰成型生物质颗粒锅炉,无成型生物质颗粒消耗,其余原料消耗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清洗废水、水帘废水、旋流塔废水、反冲洗废水、抛光喷砂除尘废水及生活污水。抛光和喷砂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管排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点焊烟尘、砂底粉尘、抛光粉尘、喷砂粉尘、调漆、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燃气烟气及食堂油烟。项目已取消喷釉工序,无喷釉废气产生。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抛光粉尘收集后引至水冲式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铝锅抛光粉尘排气筒共5根,抽测3根;压力锅抛光粉尘排气筒共1根,测1根);喷砂粉尘收集后引至水冲式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废气经水帘+旋流塔+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8m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旋流塔+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8m高空排放(共2根,抽测1根);燃气烟气收集经10m高排气筒排放(共4根,抽测2根);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点焊烟尘、砂底粉尘厂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已取消喷釉工序,无喷釉颗粒物产生。

(三)噪声

企业厂区合理布局厂房,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采取隔音、吸声等减震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废拉伸油、水处理污泥、漆渣、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金属边角料、抛光粉尘、喷砂除尘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废拉伸油、水处理污泥、漆渣、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抛光喷砂除尘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废水pH值范围为7.15~7.22,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23mg/L、悬浮物6.15mg/L动植物油类0.59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6.15mg/L、总磷0.36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间接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标排口中废水pH值范围为7.06~7.22,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65mg/L、悬浮物57mg/L油类0.3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0.15mg/L、总磷0.26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燃天然锅炉废气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60mg/m3、烟气黑度<1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

项目3#燃天然锅炉废气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62mg/m3、烟气黑度<1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

项目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二甲苯排放浓度为1.28mg/m3、排放速率为0.028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9.97mg/m3、排放速率为0.214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二级标准;醋酸丁酯排放浓度为19.0mg/m3、排放速率为0.413kg/h,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标准限值。

项目1#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二甲苯排放浓度为1.39mg/m3、排放速率为0.01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4.0mg/m3、排放速率为0.149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二级标准;醋酸丁酯排放浓度为9.62mg/m3、排放速率为0.102kg/h,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标准限值。

项目1#铝锅抛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4.2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项目3#铝锅抛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7.2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项目5#铝锅抛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3.8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项目不锈钢抛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5.0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项目喷砂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0.8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项目食堂油烟排气筒油烟浓度为1.25mg/m3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92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83mg/m3、二甲苯最大浓度为0.0506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醋酸丁酯最大浓度为0.104mg/m3浓度最高值符合前苏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 245-71)住居区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7.3~61.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废拉伸油、水处理污泥、漆渣、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金属边角料、抛光粉尘、喷砂除尘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废拉伸油、水处理污泥、漆渣、废包装桶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暂存厂内危废堆场;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抛光喷砂除尘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向外环境年排放化学需氧量0.026吨、氨氮3.02×10-4吨、二氧化硫5.22×10-3吨、氮氧化物0.240吨、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1.118吨,符合环评批复(武环建[2018]166号)文中关于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浙江尚厨炊具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只压力锅、铝锅生产线技改项目手续完备,较好的执行了环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各类危废的收集、管理、处置工作及台账记录。

2)根据厂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习,确保事故应急措施及人员得到检测和训练。

3)后续按照工业涂装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 2018)要求加强管理,确保项目涂装废气排放达到最新标准。

4)进一步优化废气、废水治理工艺,规范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调式报告、运行操作流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废水排放口设置。

5)企业应建议完善长效的环保管理机制,做好相关环保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上墙工作,完善相关标签、标识。

 

验收组人员:

 

浙江尚厨炊具有限公司

          20181214

公示时间:20181218日至2019年118日。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举报电话:0579-87876836 
   附件:edit_file/file/20181218/20181218085838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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