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14:16:41 799次
2019年5月30日,武义伟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根据《武义伟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丰合检测(2019)验字第05-015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受理书等要求对武义伟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伟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企业自成立起一直未从事生产活动。根据市场需求,企业拟租用位于武义县泉溪镇金岩山工业功能区的武义为尔工贸有限公司南侧厂房,建设不锈钢钢管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不锈钢钢管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19年01月通过武义县经济商务局备案(根据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武义县经济商务局于2015年5月22日下发的《关于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备案程序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建设单位武义伟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在武义县已注册满一年以上,因此在武义县经济商务局备案,所以本项目虽然备案为技改项目,但实质为新建),项目代码为2019-330723-33-03-002289-000。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1月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伟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2月28日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获得备案,编号为武环建备2019025。
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6.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000吨不锈钢管的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经核查,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生产工艺方面:项目实际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设备种类及数量与环评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原料使用方面: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加强车间通风。
(三)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金属边角料、生活垃圾等。其中金属边角料收集外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范围为7.30-7.59,其他主要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9mg/L、氨氮27.1mg/L、总磷2.35mg/L、悬浮物85mg/L,其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规定的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界所测的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29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59.9-62.0dB(A),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收集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武义伟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备案通知书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建立完善长效的环保管理机制,做好相关环保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上墙工作,完善相关标签、标识。
八、验收组成员
序号 |
单位 |
签名 |
备注 |
1 |
武义伟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2 |
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环评单位 |
3 |
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4 |
专家组 |
|
武义伟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
公示时间: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7月5日。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举报电话:0579-87726667
附件:edit_file/file/20190614/20190614151108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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