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2 16:29:36 712次
2019年6月25日,浙江程鹏工贸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程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高鑫(验)字20190509)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程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武义利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单位)、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废水设计单位)、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程鹏工贸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功能区纬五西路3号,是一家从事保温杯生产的企业,目前已形成年产600万只保温杯的生产能力(其中外表面需喷漆保温杯年生产能力为300万只,外壳表面无需涂装保温杯年生产能力300万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程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1月30日通过武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取得武义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浙江程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武环建〔2018〕283号),审批规模为:年产800万只保温杯。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24万元,占总投资20.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年产800万只保温杯(其中外表面需喷漆保温杯年生产能力为300万只,外壳表面无需涂装保温杯年生产能力300万只,200万外表需喷塑保温杯产品未完成)技改项目所配套的环保设施,为项目的先行验收验收。先行验收整体实施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与原环评基本一致。其中,水转印工序和喷塑工序未实施。
生产设备方面:与原环评基本一致。其中,水转印工序及喷塑工序配套设备转印槽、清洗线、烘道流水线、喷塑流水线未实施。
原辅料方面:与环评基本一致。其中,水转印工序及喷塑工序配套原辅料水转印膜、塑粉、丙酮未使用。
污染防治方面:
生产废水:经企业新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水帘废水经捞渣、絮凝沉淀等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其他废水直接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武义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武义江。
焊接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抛光粉尘 :经水喷淋式除尘设施除尘处理后引至15m高空排放。
调漆、喷漆废气:漆雾经水帘处理后接入漆雾处理旋流塔+脱水器+光催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喷漆烘干废气、丝印废气:收集后接入旋流塔+脱水器+光催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天燃气燃烧烟气:收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企业新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水帘废水经捞渣、絮凝沉淀等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其他废水直接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武义江。
(二)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抛光粉尘、喷涂废气、烘干废气、丝印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废气。
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
抛光粉尘:经水喷淋式除尘设施除尘处理后引至15m高空排放。
调漆、喷漆废气:漆雾经水帘处理后接入漆雾处理旋流塔+脱水器+光催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喷漆烘干废气、丝印废气:收集后接入旋流塔+脱水器+光催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天燃气燃烧烟气:收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安排在单独的隔离车间,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有原料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丝印版、污泥,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固废有金属边角料、废转印膜、除尘粉尘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外卖浙江乔老爷铝业有限公司,废转印膜、除尘粉尘收集后外卖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监测结论
监测日,项目废水总排口的废水中pH、悬浮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 1 中其他企业的排放限值要求。
监测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口的废水中pH、悬浮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 1 中其他企业的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气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
监测日,5#厂房三楼调漆、喷漆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苯系物、乙酸酯类和最大臭气排放浓度(无量纲)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监测日,5#厂房三楼喷漆烘干废气、丝印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苯系物、乙酸酯类和最大臭气排放浓度(无量纲)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监测日,5#厂房三楼喷漆烘干、丝印废气(燃天然气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监测日,5#厂房二楼调漆、喷漆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苯系物、乙酸酯类排放浓度和最大臭气排放浓度(无量纲)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监测日,抛光车间抛光废气排气筒(G6、G7)出口颗粒物、等效排气筒最大排放速率均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
监测日,抛光车间抛光废气排气筒(G8、G9、G10、G11)出口颗粒物、等效排气筒最大排放速率均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
监测日,4#厂房清洗烘干燃天然气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监测日,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表2小型规模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监测日,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纲量)、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监测结论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监测结论
本项目危险废物有原料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丝印版、污泥,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固废有金属边角料、废转印膜、除尘粉尘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外卖浙江乔老爷铝业有限公司,废转印膜、除尘粉尘收集后外卖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统一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项目监测日排放速率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经报告核算,企业经向外环境年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武环建〔2018〕283号)中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周边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浙江程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按目前状况,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的内容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加强性信息公开;
2、进一步规范危废仓库,做好现场的标志标识,做好台账及严格按危废转移联单管理;
3、规范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流程和运行管理台账。加强设施维护,确保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4、验收监测单位应校核监测数据,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八、验收组成员
序号 |
单位 |
签名 |
备注 |
1 |
浙江程鹏工贸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2 |
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3 |
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环评单位 |
4 |
武义利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废气治理设计单位 |
5 |
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
废水设计单位 |
6 |
专家组 |
|
浙江程鹏工贸有限公司
2019 年 6月25日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2日。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举报电话:0579-87705521
附件:(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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