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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922

2019-07-04 10:17:52  578次

 武义泓邦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625日,武义泓邦日用品有限公司根据《武义泓邦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丰合检测(2019)验字第06-007),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武义泓邦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金华市金秋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设计单位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泓邦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42日,经营范围:金属制餐具和器皿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营出口业务公司投资350万元,租用武义县熟溪街道冷水坑江湾路的浙江正隆运动器械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建筑面积3670平方米,采用割管、压焊缝、水涨、抛光、丝印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拉伸机、水涨机、焊机、丝印机、抛光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10万只保温杯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由武义县经济商务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723-33-03-024186-000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6月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泓邦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925日在武义县环境保护局获得审批,编号为武环建[2018]157。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10万只保温杯。

项目20189月开工建设,201810月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8.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经核查,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生产工艺方面:项目实际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项目实际生产设备种类及数量与环评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原料使用方面: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工程环保设施投资情况

 

类别

污染物

污染来源

处理措施

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CODNH3-N

员工生活

化粪池

纳入市政管网

生产废水

CODNH3-N

水涨、清洗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

纳入市政管网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抛光

水膜除尘

环境

无组织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抛光、焊接、丝印、烘干

/

环境

噪声

/

设备运行

隔声降噪

环境

固废

边角料

机加工

收集后外售

收集的粉尘

废气处理

废包装袋

原料包装

废包装罐

原料包装

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废丝印版

丝印

废转印纸

转印

废水处理污泥

废水处理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外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LAS、石油类日均最大值分别为91mg/L0.504mg/L95mg/L1.38mg/L0.076mg/L1.26mg/LpH值范围为7.17-7.46;生活污水外排口201959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日均最大值分别为126mg/L25.5mg/L95mg/L2.80mg/LpH值范围为7.14-7.28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项目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光废气排气筒E出口所测的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20mg/m3、排放最大速率为8.21×10-2kg/h项目抛光废气排气筒E出口所测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项目抛光废气排气筒F出口所测的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38×10-2kg/h项目抛光废气排气筒F出口所测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项目周界所测的颗粒物周界浓度最大值为0.313mg/m3非甲烷总烃周界浓度最大值为1.16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60.2-62.3dBA,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包装罐、废包装桶、废丝印版、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转印纸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武义泓邦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备案通知书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的内容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加强性信息公开;

2、规范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流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3、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八、验收组成员

序号

单位

签名

备注

1

武义泓邦日用品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2

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金华市金秋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

 

废水设计单位

3

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4

专家组

 

 

 

武义泓邦日用品有限公司                 
 
2019625


公示时间:201974日至20198月4日。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举报电话:0579-87668762

附件:监测报告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芳华路 客服电话:0579-8767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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