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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924

2019-07-23 15:25:55  554次

 武义县翔鹰塑料制品厂年产3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718日,武义县翔鹰塑料制品厂根据《武义县翔鹰塑料制品厂年产3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高鑫()20190502)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等要求对武义县翔鹰塑料制品厂年产3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县翔鹰塑料制品厂成立于19963月,从事塑料制品(除塑料粒子)、日用金属制品的销售,无实体加工。现为发展需要,公司投资450万元,租用浙江昌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内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900平方米,采用拌料、投料、注塑等技术或工艺,购置粉碎机、搅拌机和注塑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套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于20181024日通过武义县经济商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018-330723-29-03-078944-000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1月企业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县翔鹰塑料制品厂年产3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2月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审批,取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文件《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武环建备2019024),同意项目备案。该项目已于20192月筹建,20193月试运行。

项目于20182月动工,20183月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50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1.77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具体:1#厂房东北区域,包括拌料车间、注塑车间、模具房等),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原辅料方面:原辅材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与目前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项目环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项目现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外部吸粪车将废水抽走,不外排,其余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外部吸粪车将废水抽走,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注塑废气经收集后同一根排气筒15m高空排放;粉尘以无组织形式进行排放。

(三)噪声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定期维护高噪声设备,加强厂区绿化。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次品、边角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利用;次品、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G1-2)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979mg/m31.89×10-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1#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G1-2)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2.0mg/m34.12×10-2kg/h,符合《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1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厂界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11mg/m30.28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2、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南侧昼间噪声62.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

3、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废包装材料、次品及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其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为危险固废,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次品及边角料、生活垃圾等为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卖,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总量排放

按验收报告核算,本项目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年排放总量符合《武义县翔鹰塑料制品厂年产3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

六、验收结论

武义县翔鹰塑料制品厂年产3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已建设完成,建设过程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类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场所,台账记录等。

八、验收组成员

序号

单位

签名

备注

1

武义县翔鹰塑料制品厂

 

业主单位

2

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3

专家组

 

                                      

   武义县翔鹰塑料制品厂                                 

                                           2019718

公示时间:2019723日至2019823日。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举报电话:0579-87627206

附件: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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