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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945

2020-01-14 16:46:55  562次

 金华市方易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曲轴连杆总成生产线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919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金华市方易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年产300万套曲轴连杆总成生产线搬迁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金华市方易机械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金华市方易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9月,是一家主要从事曲轴()连杆总成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目前设有两个厂区,分别位于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百花山工业功能区荷花路10(下称荷花路10号厂区)和荷花路21(下称荷花路21号厂区)其中荷花路21号厂区从事曲轴()连杆毛坯件的生产,荷花路10号厂区从事曲轴()连杆毛坯件的金加工。企业于20158月通过了年产200万套曲轴()连杆总成生产线项目的环保审批,审批文号为武环建[2015]158号,审批规模为年产曲轴()连杆总成200万套。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企业将荷花路10号厂区整体搬迁至武义县经济开发区岗头工业区金海路8(下称岗头厂区),租用武义县星洋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厂房从事生产搬迁完成后,荷花路10号厂区不再生产荷花路21号厂区新增部分设备并增加车床车间,增加生产能力搬迁完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00万套曲轴()连杆总成的生产能力。项目已通过武义县经济商务局备案,代码为2018-330723-34-03-059704-000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3月编制了《金华市方易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曲轴连杆总成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515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号为金环建武备2019036。本次验收为年产300万套曲轴连杆总成的整体验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万元,占总投资的4.8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荷花路21号厂区:摩擦压力机减小1台,岗头厂区:车床增加3台,其余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原辅料方面:原辅材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与目前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乳化液中碎屑目前作危废处置,其余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项目环评要求及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要求

落实情况

荷花路21号厂区

荷花路21号厂区

1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纳入武义江,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已落实。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间接排放标准。

2

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已落实。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

噪声:项目正常生产时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但仍需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建议企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企业的噪声影响;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已落实。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岗头厂区

岗头厂区

1

大气污染物:清洗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使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已落实。项目清洗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纳入武义江,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已落实。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间接排放标准。

3

固体废物:废乳化液、废清洗液、废煤油、汽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已落实。企业已在厂区东北侧设置了面积约为20平方米的危废仓库。项目产生的废乳化液、废煤油、汽油、废清洗液、废机油、废乳化液碎屑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

噪声:项目正常生产时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但仍需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建议企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企业的噪声影响;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已落实。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金华市方易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曲轴连杆总成生产线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丰合检测(2019)验字第08-021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荷花路21号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日均最大值分别为166mg/L26.7mg/L90mg/L2.44mg/L53.2mg/L2.15mg/LpH值范围为7.21-7.29;项目项目荷花路21号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污染物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岗头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日均最大值分别为157mg/L22.6mg/L94mg/L2.25mg/L48.8mg/L2.03mg/LpH值范围为7.30-7.39;项目岗头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污染物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废气

在监测期间,项目岗头厂区周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浓度最大值为0.90mg/m3。项目岗头厂区周界废气附件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岗头厂区厂界昼间所测噪声为52.3-60.5dBA,荷花路21号厂区厂界昼间所测噪声为53.2-59.0dBA)。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乳化液、废煤油、汽油、废清洗液、废机油、乳化液碎屑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的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金华市方易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曲轴连杆总成生产线搬迁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环保治理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的内容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加强性信息公开,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确保环境安全、社会和谐

2、加强荷花路21号厂区噪声防治,封闭门窗,设置隔音设施,荷花路21号厂区夜间不生产

3、规范油料仓库的地面防腐、防渗,进一步规范危废仓库,危废分类存放,做好现场的标志标识,做好台账,严格按期实施危废处置。

 

 金华市方易机械有限公司

2019919

公示时间:2020114日至2020218日。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举报电话: 0579-87883858   

附件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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