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09:52:32 674次
浙江雷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5万只液压缸、20万只弹簧、3万只减震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6月10日,浙江雷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浙江雷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5万只液压缸、20万只弹簧、3万只减震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丰合检测(2020)验字第06-006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和审批部门备案文件的要求对浙江雷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5万只液压缸、20万只弹簧、3万只减震器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浙江雷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永康市博凯机电设备制造厂(污染设施设计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
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雷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投资450万元,租用位于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功能区五金大道(武义博雅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用于生产。企业现已建成年产达产后形成年产30万只液压缸、120万只弹簧、8万只减震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6月通过了年产25万只液压缸、100万只弹簧、5万只减震器生产线项目的环保审批,审批文号为:武环建[2018]84号,受房东场地限制以及企业当时资金限制,该项目未投入生产。企业于2019年12月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雷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5万只液压缸、20万只弹簧、3万只减震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并于2019年12月9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武环建备2018099。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电泳植绒生产线暂未投产(为外协),本次验收范围为全厂年产30万只液压缸、120万只弹簧、8万只减震器,不包括植绒生产线。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90万元,占总投资的2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项目的先行验收。验收已实施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变动
电泳、植绒生产线未投产,已建项目与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生产工艺方面:与环评、批复保持基本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与环评、批复保持基本一致。
原辅料方面:与环评、批复保持基本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油烟净化器增加一套,其他与环评、批复保持基本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基本一致。
原环评回火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实际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2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一览表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来源 |
处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BOD5等 |
员工生活 |
化粪池 |
纳入市政 管网 |
生产废水 |
COD、石油类等 |
生产废水 |
厂区污水处理站 |
||
废气 |
有组织 |
颗粒物 |
抛丸废气 |
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颗粒物 |
抛丸废气 |
水膜除尘+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
颗粒物 |
喷塑废气 |
二级滤芯+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丁酯、颗粒物 |
喷漆废气 |
喷淋塔+脱水+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回火废气 |
静电式油雾净化器+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丁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喷漆烘干燃烧废气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
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喷塑烘干燃烧废气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
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 |
喷漆、烘干、喷塑、回火、抛丸、焊接 |
/ |
环境 |
|
噪声 |
/ |
设备运行 |
隔声降噪 |
环境 |
|
固废 |
金属边角料 |
金加工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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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粉包装材料 |
原料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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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抛丸灰 |
抛丸 |
||||
废塑粉 |
除尘 |
||||
漆渣 |
喷漆 |
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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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脂剂、磷化剂、油漆、胶水包装桶 |
原料使用 |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
污泥 |
废水处理 |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 废气监测结论
1、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喷漆、喷塑共用一烘道,喷漆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颗粒物、喷塑废气所测颗粒物、喷塑烘干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喷漆烘干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抛丸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1标准;回火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排放限值,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二2级标准;喷漆/喷塑烘干燃天然气废气所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标准,其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敏感点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中二级标准。
(二)废水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废水标排口所测pH值、COD、SS、石油类、(总)锌及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COD、SS、BOD5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三)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核查结论
项目已建危废暂存库,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车间1厂房内,面积约15m2;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塑粉包装材料、废抛丸灰、废塑粉收集后外售;漆渣、脱脂剂/磷化剂/油漆包装桶、废活性炭、污泥为危险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项目监测日排放速率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经报告核算,企业经向外环境年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周边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浙江雷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5万只液压缸、20万只弹簧、3万只减震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备案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先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2)规范废水标排口设置,完善废水管道、废水处理设施的标识标牌,落实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规范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完善废气管道及废气处理设施的标识标牌,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并落实运行管理台账,喷淋水、活性炭应及时更换处理,灯管应及时清理维护,提高废气处理效率,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喷漆及喷漆固化有机废气应按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要求进一步整改完善。
(4)完善危废仓库的分类存放、防腐防渗防漏、截留导排及标识标签标牌等规范化建设,加强危险废物登记台账、转移联单管理。
(5)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公示时间: 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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