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8 13:28:23 708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9月2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浙江耀辉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年产300万只保温杯、不锈钢酒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浙江耀辉工贸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废气治理单位金华涣新环保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耀辉工贸有限公司投资2100万元,使用武义县熟溪街道东南工业区占地面积8929平方米、建筑面积10224平方米的已建厂房,购置割管机、水涨机、双工位缩口机、多工位卷边机、焊接机等设备,采用割管、滚管、水涨、平口平底、焊底、喷漆等技术或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只保温杯、不锈钢酒壶的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10月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耀辉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保温杯、不锈钢酒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9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金环建武[2019]20号。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00万只保温杯、不锈钢酒壶生产线的整体验收。
该项目于2019年5月建设,2020年5月投入生产,相应配套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可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8万元,占总投资的3.2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验收范围为年产300万只保温杯、不锈钢酒壶生产线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实际工艺与环评一致。
原辅料方面:原辅材料消耗的种类与环评一致,原辅材料消耗量与实际产能相匹配。
总平面布置方面:与环评一致。
项目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表建设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项目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 |
情况说明 |
生产设备 |
详见验收报告表2-1生产设备一览表 |
详见验收报告表2-1生产设备一览表 |
为了保证工作效率与产品质量,企业对部分设备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企业总体产能未发生变化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变动情况 |
打磨粉尘采用水幕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
打磨抛光粉尘收集经水幕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改进了打磨抛光废气处理工艺。 |
|
喷漆、烘干废气经一套水喷淋+除湿+UV光解+活性炭+15m高排气筒 |
喷漆、烘干废气分别经一套水喷淋+除湿+UV光解+活性炭+15m高排气筒 |
根据废气整治要求优化 |
以上变动,不改变工艺,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本项目的调整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表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一览表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来源 |
处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BOD5等 |
员工生活 |
化粪池 |
纳入污水管网 |
生产废水 |
COD、石油类等 |
涨型、清洗、水帘、喷淋 |
厂区内污水处理站 |
纳入污水管网 |
|
废气 |
有组织 |
颗粒物 |
打磨抛光 |
水幕除尘+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 |
喷漆 |
水喷淋+除湿+UV光解+活性炭+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
SO2、NOx |
清洗烘干 |
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SO2、NOx |
喷漆烘干 |
水喷淋+除湿+UV光解+活性炭+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
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 |
喷漆、喷漆烘干、焊接、打磨抛光 |
/ |
环境 |
|
噪声 |
/ |
设备运行 |
隔声降噪 |
环境 |
|
固废 |
边角料 |
机加工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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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磨粉尘 |
打磨 |
||||
废包装材料 |
原料包装 |
||||
漆渣 |
湿法漆雾 |
收集后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运,由收运单位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原料桶 |
原料包装 |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
废水处理污泥 |
废水处理 |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耀辉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保温杯、不锈钢酒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丰合检测(2020)验字第07-028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2020.03.30-03.31),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达到时75%,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废水标排口、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COD、SS、BOD5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E打磨抛光废气、◎F打磨抛光废气、◎G喷漆废气、◎M喷漆烘干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苯系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标准,其中◎M喷漆烘干废气所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H清洗烘干废气所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标准,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南侧为永武线,为城市主干道,达到4类标准。
(4) 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打磨粉尘收集后外售;漆渣、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运,由收运单位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 总量
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COD0.14吨/年、氨氮0.014吨/年、VOCs0.309吨/年、二氧化硫0.012吨/年、氮氧化物0.054吨/年,符合金环建武[2019]20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浙江耀辉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保温杯、不锈钢酒壶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2、后续按要求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并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
3、尽快规范废水标排口设置,完善废水管道、废水处理设施的标识标牌,落实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4、喷漆及喷漆固化有机废气按环大气【2020】33号文《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要求继续深化有机废气的收集、治理、整治提升,喷淋水应及时更换处理,灯管应及时清理维护,同时进一步规范废气管道及废气处理设施的标识标牌,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并落实运行管理台账,及时清理维护,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5、完善危废仓库的分类存放、防腐防渗防漏、截留导排及标识标签标牌等规范化建设,优化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加强危险废物登记台账、转移联单管理。
6、根据厂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习,确保事故应急措施及人员得到检测和训练。
7、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8日-2020年10月13日
举报电话:0579-87611695
监测报告:edit_file/file/20200908/2020090813294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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