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2 13:19:49 734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月21日,浙江米之山工贸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米之山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气雾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丰合检测(2021)验字01-012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报告表批复的要求对浙江米之山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气雾罐生产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浙江米之山工贸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金华涣欣环保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米之山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 年9月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百花山工业区葵花路88号。现为发展需求,公司实际投资1000 万元,利用已建厂房,购置冷挤压机、清洗机、全自动静电喷涂机、烘箱等设备,采用冲压、清洗、内涂、上光油、烘干等生产工艺,建成年产1500万只气雾罐的生产线。项目己于2020年1月通过武义县经济商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020-330723-41-03-100775。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0年4月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米之山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气雾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并于2020年5月19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金环建武备2020100。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整体实施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与环评保持基本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与环评保持基本一致。
原辅料方面:与环评保持基本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与环评保持基本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基本一致。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来源 |
处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废气喷淋废水 |
COD、NH3-N等 |
废气处理 |
厂内污水 处理站 |
纳入市政管网 |
清洗废水 |
COD、NH3-N等 |
清洗工序 |
|||
生活污水 |
COD、BOD5等 |
员工生活 |
化粪池 |
||
废气 |
有组织 |
非甲烷总烃、 乙苯、颗粒物 |
涂装印刷 |
水喷淋+除湿 +UV光解+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 |
环境 |
非甲烷总烃、乙苯 |
喷涂烘干 |
水喷淋+除湿 +UV光解+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 |
环境 |
||
SO2、NOx |
天然气燃烧 |
15m高排气筒排放 |
环境 |
||
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乙苯、颗粒物 |
喷漆、 烘干等 |
/ |
环境 |
|
噪声 |
/ |
设备运行 |
隔声降噪 |
环境 |
|
固废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 |
||
废包装材料 |
原料包装 |
收集后外售 |
|||
边角料 |
机械加工 |
||||
废纤维棉 |
漆雾处理 |
收集后交由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详见附件3) |
|||
废抹布 |
印刷机清洁 |
||||
废原料桶(盒) |
原料包装 |
||||
废水处理污泥 |
废水处理 |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
废润滑油 |
设备运行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监测结论
验收检测期间: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COD、SS、BOD5日均值,标排口所测pH值、COD、SS、石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二)废气监测结论
有组织废气:验收检测期间:项目涂装印刷废气、喷涂烘干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重点区域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乙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按环境质量标准的4倍取值”要求。
(三)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固废核查结论
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西侧,约25m2;项目产生的废纤维棉、废抹布、废原料桶(盒)、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交由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项目监测日排放速率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经报告核算,企业经向外环境年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周边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浙江米之山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气雾罐生产线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落实后续工作。
2、做好危废分类存放、防腐防渗防漏、截留导排及标识标签标牌等规范化建设,加强危险废物登记台账、转移联单管理。建议对危废暂存仓库废气进行规范治理。
3、根据排污许可制度相关要求,落实自行监测、台账等证后管理工作。
4、日常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稳定运行;环保设施的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上墙,落实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公示时间:2021.2.22-2021.3.22
举报电话:0579-87618449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芳华路 客服电话:0579-87673720
CopyRight©2018-2025 金华市正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杭州互强科技 ICP备案:浙ICP备18013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