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到桌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服务热线:0579-87673720 0579-87673720
首页>>信息公示>>详细信息
2022071203

2022-07-12 10:03:32  246次

 武义豪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 张装饰纸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 75 张装饰纸生产线)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629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武义豪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年产 150 万 张装饰纸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 75 张装饰纸生产线)先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武义豪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废气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硕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秋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豪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4 月,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菱道镇杨家工业区(浙江大掌柜工贸有限公司内),现投资 452 万元,购置装饰纸自动凹版印刷机、卧式二次浸渍纸干燥机等设备,采用印刷、浸胶等技术或工艺。项目一期新增产能 60 万张/a 装饰纸,二期新增产能 75 万张/a 装饰纸,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可达 150 万张/年装饰纸。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1 8 月委托山东绿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豪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张装饰纸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1 9 8 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文号为金环建武[2021]50 号。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91330723MA2DBF6G2X001X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 75万张装饰纸项目。相应配套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先行实施项目可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 230 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 4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4%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一期年产 75万 张装饰纸生产线先行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项目未改变工艺,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武义豪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 张装饰纸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 75 张装饰纸生产线)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丰合检测(2022)综字第 06-016 号)表明,2022.03.09-03.10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项目实际生产能力能达到生产规模的75%以上,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所测 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 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刷、浸胶、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模温机天然气燃烧废气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97 号)中相关要求。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 VOCs 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 A.1 规定限值。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7、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泥,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打样废纸,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残次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8、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COD 0.033/aNH3-N 0.003t/aSO2 0.051t/aNOx 0.116t/a,颗粒物 0.042t/aVOCs 0.051t/a,符合金环建武[2021]50 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武义豪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 张装饰纸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一期年产 75 张装饰纸生产线)先行实施项目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化。符合验收组同意项目先行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落实后续工作。

2、做好危废分类存放、防腐防渗防漏、截留导排及标识标签标牌等规范化建设,加强危险废物登记台账、转移联单管理。

3、根据排污许可制度相关要求,落实自行监测、台账等证后管理工作。

4规范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稳定运行;环保设施的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上墙,落实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公示时间:2022.7.12-2022.8.11

举报电话:0579-88030280

监测报告:edit_file/file/20220712/2022071210043495.pdf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芳华路 客服电话:0579-87673720

CopyRight©2018-2024 金华市正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杭州互强科技   ICP备案:浙ICP备18013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