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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02

2023-07-17 16:12:55  134次

 

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柳城水厂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628日,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柳城水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丰合检测(2023)综字第 06-080 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柳城水厂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柳城镇现有集中水厂 1 座,其主体单位为柳城镇镇政府。设计供水规模 5000m³/d,采用常规净水处理工艺流程,水源为青岭水库,柳城水厂供应柳城镇和西联乡范围内用水,未包括三港、大溪口、桃溪、坦洪四个乡镇供水范围,现有水厂制水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六个乡镇供水。

随着柳城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用水量持续增长,现有水厂已经超负荷运行,水量和水质均无法满足城镇供水发展的需求,严重影响了城镇供水安全,成为制约当地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柳城镇镇域分散供水的村庄仍然较多,供水安全性相对较低,对扩大区域集中供水范围,优化镇域一体化供水系统布局的需求也十分迫切。为了解决柳城镇面临的供水问题,武义县启动了柳城水厂 2.0 万吨/日建设项目。本项目选址位置不在现状水厂所在地(位于县西联乡河涧东侧 240 米山坡地上),主体单位原为浙江武义水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5 月与国资公司整合为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实施后,柳城现有水厂即停用,柳城镇供水由本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19 11 月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县柳城水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9 12 2 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为金环建武[2019]185 号。2023 4 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针对设备、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变化情况及环保治理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并出具《武义县柳城水厂扩建项目非重大变动影响分析说明》。本次验收范围为武义县柳城水厂扩建项目的整体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2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0.2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按实际建设情况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整体实施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项目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丰合检测(2023)综字第 06-080 号,验收监测期间2023418-419日,202363-64,武义县柳城水厂扩建项目主体工程与各项环保治理实施正常运行,项目实际生产能力能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75%以上(工况见附件4),符合三同时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 1 2 类标准。

3、项目产生的污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周边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柳城水厂扩建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落实后续工作。

2、根据排污许可制度相关要求,落实自行监测、台账等证后管理工作。

公示时间:2023.7.17-2023.8.16

举报电话:15205794496

监测报告:edit_file/file/20230717/2023071716162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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