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3 14:15:47 229次
武义合力塑胶加工厂年产3000吨塑粉生产线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8月4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武义合力塑胶加工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年产3000吨塑粉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武义合力塑胶加工厂、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单位江苏江通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备案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 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合力塑胶加工厂位于武义县熟溪街道余西工业功能区,租用武义县农业 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约4152m²,设置投料、挤出、压片冷却、筛分生产工艺,建设年产3000吨塑粉的生产项目。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4月,本公司委托山东绿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武义合力塑胶加工厂年产3000吨塑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6月23日向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2021061,本项目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3072370454943XB002X。因部分设备实际未投产,本次验收范围为武义合力塑胶加工厂年产3000吨塑粉生产线项目的先行验收生产能力:8条生产线塑粉生产线。
本公司委托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此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监测。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
行办法》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于2023年6月7日、6月8日对武义合力塑胶加工厂的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采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丰合检测(2023)综字第07-057号)。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9.0%。
(四)验收范围
项目审批挤出生产线共10条,现有8条已投产。本次验收为项目阶段性验
收,验收范围为8条生产线塑粉生产线(年产2400吨塑粉生产线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项目变动情况详见验收报告表2-4。项目审批挤出生产线共10 条,现有8条已投产,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有所调整,本次验 收为先行验收。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来源 |
处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NH₃-N等 |
员工生活 |
化粪池 |
纳入市政管网 |
废气 |
有组织 |
颗粒物 |
投料混料 |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 筒高空 排放 |
环境 |
颗粒物 |
磨粉、投料 |
磨粉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投料废气 一并经布袋除尘+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环境 |
||
非甲烷总烃 |
挤出 |
2级活性炭+15m高排气 筒高空 排放 |
环境 |
||
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挤出 |
/ |
环境 |
|
颗粒物 |
投料混料等 |
/ |
环境 |
||
噪声 |
/ |
设备运行 |
隔声降噪 |
环境 |
|
固废 |
废包装袋 |
原料包装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废粉尘 |
除尘 |
回用生产 |
|||
废活性碳 |
废气处理 |
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 |
|||
|
生活垃圾 |
职工生活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武义合力塑胶加工厂年产3000吨塑粉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 测报告表》(丰合检测(2023)综字第07-057号))表明,2023年6月7日、6 月8日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大于实际产能75%以上,
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 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三级标 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验收监测,◎A 磨粉、投料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B 投料混料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C 挤出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 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合成树 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 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详解》中的相应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项目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已建有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内南侧,面积约8m2;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保 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武义合力塑胶加工厂年产3000吨塑粉生产线项目生产线环保手续完备,先 行实施8条塑粉生产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 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 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关于印发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化。符合验收组同意项目阶段性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落实后续工作。
2、根据排污许可制度相关要求,落实自行监测、台账等证后管理工作。
3、规范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稳定运行;环保设施的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上墙,落实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公示时间:2023.8.23-2023.9.22
举报电话:13735683789
监测报告:edit_file/file/20230823/20230823141823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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