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1 17:26:14 423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8月8日, 建设单位浙江铨盛工贸有限公司根据《浙江铨盛工贸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登记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建设单位浙江铨盛工贸有限公司特邀专家(名单附后)、浙江焕新环保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及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小组。本次验收小组结合《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提出该项目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铨盛工贸有限公司投资 300 万元,租用浙江盛铭工贸有限公司 4 幢厂房,总建筑面积 41000m2,采用切割、冲压、焊接、注塑、装配等工艺,购置注塑机、冲床、焊机等机器设备,项目形成年产 300 万套滑板车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铨盛工贸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概况补充说明》,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金环建武备 2025048 号。企业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30723MA2DDTAB6T001W。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 300 万套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整体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 300 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 35 万元,占总投资的 11.7%。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企业年产 300 万套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要验收内容环保设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本次验收为整体环保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本次验收项目的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设备均与环评一致,环保措施上:喷塑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 15m 排气筒排放,实际喷塑废气收集经滤芯除尘+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 15m 排气筒排放。以上变动,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试行)>的通知》,本项目的调整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其他:企业已建有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配备了环保专职人员,专职负责对公司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公司已制定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06.28-06.29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企业编制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丰合检测(2025)综字第 07-057 号)。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生产工况大于75%,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各类环境保护设施的监测结果如下: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所测 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固化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喷塑废气、抛丸废气、抛光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9 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苯乙烯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 6 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
7、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槽渣、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一般废包装物、废小钢丸、废大钢丸、边角料、废塑粉、除尘粉尘、废布袋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8、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金环建武备 2025048 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分析得知,项目废水、废气及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浙江铨盛工贸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环评及环评审批备案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和建议
1、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落实排污许可的相关工作。
2、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制,切实做好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完善操作台帐,使治理设施保持正常运转。
3、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好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公示时间:2025.8.21-2025.9.20
举报电话:139584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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